淮安市人才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淮安市人才中心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管理执法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适应人才服务工作需要,现根据《淮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淮办发〔2011〕92号)等相关规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3名;
2、人才信息网站维护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报考对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且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0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条件: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条件:报考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岗位不限专业,报考人才信息网站维护岗位专业限计算机大类(参照《淮安市201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目录》);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三张,于2015年3月9 日至3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E区20、21号柜台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缴纳笔试费100元,并于3月19 日上午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
1、笔试
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岗位,笔试内容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和服务方面的相关知识;人才信息网站维护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为软件开发、网络维护等方面的相关知识;笔试均不指定参考书籍,总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笔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考生总成绩(计算过程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因考生个人原因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人才网(http://www.harcz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人员按《淮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淮办发[2011]92号)相关规定进行人事和劳资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全程由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0517-83665187
咨询电话:0517-89865682。
淮安市人才中心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