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公务员考试
2022年常州市金坛区区属学校招聘教师40人公告
http://www.jiangsugwy.org/ 2022-01-06 来源: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常州市金坛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常州市金坛区学校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2022年常州市金坛区区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0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A类岗位:普通高校2021、2022年毕业生;
B类岗位: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毕业届数不限。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心理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2日以后出生)。
(三)户籍要求(户籍以2022年1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1.普通高校2021年、2022年毕业生不限户籍;2021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不限户籍;
2.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限户籍;
3.符合夫妻分居两地或者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不限户籍;
4.其他以本科学历报考的人员,限常州市户籍。
(四)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具备《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签约毕业生);其他人员须于2022年1月1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1月14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具备或正在申请岗位要求的相应学科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正在申请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
(六)岗位要求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的,须于2022年1月14日前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2022年1月14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常州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金坛教育服务(http://www.jtjyfw.net/)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2年1月12日9:00—2022年1月14日16:00。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1月12日9:00—2022年1月14日18:00
3.缴费确认时间
2022年1月12日9:00—2022年1月15日11: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提交审核意见。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4.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1月17日9:30—10: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7.报名本公告提供的岗位即视同认可本公告明确的疫情防控要求(附件2)。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2年1月20日15︰00起在(www.czks.cn)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1月23日(周日)上午8:30—11:00。如有变化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围绕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试。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在金坛教育服务网上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查询。
5.笔试期间须按照《附件2》中明确的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疫情防控信息,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该岗位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将在金坛教育服务(http://www.jtjyfw.net/)网上公布。
2.在面试前,金坛区教育局将对报考人员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的具体事项将在金坛教育服务(http://www.jtjyfw.net/)网上另行通知。因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岗位,在报考同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采用上课的方式,根据报考岗位指定内容进行15分钟课堂教学。
2.面试分值:共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
3.面试时间安排:教案设计准备60分钟,上课15分钟。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本次公开招聘收取面试费用100元。
(四)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所有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在金坛教育服务(http://www.jtjyfw.net/)网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体检人选如有严重酗酒、精神病史或者滥用精神类药物史等不适宜担任教师情形的,应在体检表中填报,并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招聘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六、选岗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选岗。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限选所报学科的一个岗位,当场确定,不得变更。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30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试用期管理与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实行失信惩戒。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经查实的,或者无正当理由违约的,或者拟聘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根据《常州市教育系统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纳入常州市教育系统失信惩戒名单,失信惩戒期3年,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在失信惩戒期内取消其再次报考常州市教育系统的资格。
八、招聘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2881007、0519-82821004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2825373、0519-82991003
招聘工作举报信箱:czsyzpjb@changzhou.gov.cn
九、本公告由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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