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怀德学院2021年上半年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因事业发展需要,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聘用人员性质为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总人数14人
岗位1:男辅导员6人(入住男生宿舍)
岗位2:女辅导员6人(入住女生宿舍)
岗位3:心理咨询辅导员2人
二、人才待遇
1.两室一厅免费公寓,物业管理完善。
2.每天早中晚三次“常州——靖江”点对点班车。
3.根据学院有关规定享受福利待遇,按规定统一办理五险一金。
4.录用人员可报销应聘阶段单程路费一次(汽车票、火车二等座,不含机票)。
三、报考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教育事业,愿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
3.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
5.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教育工作者的气质形象,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有主要学生干部或专兼职学生工作经验者优先;
7.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8.岗位3的应聘者须为心理咨询类专业,获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者优先。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18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网址 http://202.195.100.6:81/注册报名。只能选择本批次招聘的其中一个岗位报名,并提供下述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至合适大小并上传,并备注“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姓名(例:辅导员+岗位3+张三)”。
①身份证;
②应届毕业生提供: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非应届毕业生提供: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在读证明;
③个人生活照电子版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④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党员证明;
⑤曾获得的科研业绩和获奖材料;
⑥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费100元。报考人员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缴费完成后,报名方为有效。请考生认真对照招聘条件报名,报名费用概不退还。
4.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学院将以电话、短信或网络形式通知应聘人员,不按时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5.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不齐全视为无效,凡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求学期间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
④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⑤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五、考核程序
(一)考核之前,由学院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将在学院官网上公布。来院参加考核时学院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查验,应聘人员须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
(二)考试方式
1.本次考试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综合素质测试,第二环节为论文写作和面试。
2.第一环节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采用上机考试的形式,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总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环节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3.第二环节为论文写作(满分为100分)和面试(满分为100分)。论文写作主要围绕学生工作相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撰写文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考核按照学院相关办法进行,考核组成员由学院负责组织。
4.第一环节综合素质测验单项评分低于60分者、第二环节论文写作和面试考核任一项评分低于70分者,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40%+论文写作*10%+面试*50%。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末位人员成绩相同情况,则面试成绩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及聘用
1.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组织考察,政治审查及心理测试结果将作为考察的重要依据,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及替补人员名单。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经院务会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非应届生的应聘者应于学院“录用公示”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报到,否则学院有权视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专职辅导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八、政策咨询
学院学生发展部、综合事务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23)85120036或(0523)85120143。
网 址:http://hdc.cczu.edu.cn/
学院纪检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23)85120009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