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除岗位表内已备注的年龄外,其余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1年3月10日。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3日09:00-3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13日09:00-3月31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3月13日09:00-4月1日12: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3月13日09:00-4月1日16:00;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相关岗位邮箱(详见岗位表),邮件发送主题请以“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格式注明。报名材料包括:
1.《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 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有本科专业要求的岗位应同时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岗位人员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见附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证明;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证明等。
以上材料报名时提供扫描件。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学院官网公开招聘栏目中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流程及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之前,学院人事处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未通过的不得参加考核。
参加复审的人员名单及复审通知将在考核前于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目公布。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同自动放弃。
(二)考核方法
1.岗位 1-20
采用专业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专业技能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专业技能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专业技能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岗位 21-22
采用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面试成绩。
(三)根据疫情情况适时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会在学院官网公开招聘栏目进行公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四、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教师岗的还应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根据学校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等结果,并经学院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目予以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院为其办理人事代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含)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劳动关系。
在学院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职人员未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不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335039
联系人:周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检监督电话:0519-86335067
联系人:韩老师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3月10日
附件2: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