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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溧阳广播电视台招聘播音主持人简章
为加强溧阳广播电视台新闻宣传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宣传工作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5月6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2019年5月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5月8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方可报考;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changzhou.gov.cn/)
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yang.gov.cn)—公众服务-通知公告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gkzk.liyang.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5月6日9:00—5月8日16:00
提醒: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缴费确认时间
2019年5月6日9:00—5月9日16:00
3.报考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6.未按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上传照片或网上缴费有困难的,请与溧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519)87269151。
7.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计划,并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
(二)资格复审
在专业测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相关事宜将在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yang.gov.cn)—公众服务-通知公告栏另行公布。资格复审合格,取得考试资格,现场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溧阳广播电视台组织。采取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2019年5月18日
2.地点:溧阳市广播电视台
3.内容:
(1)电视出镜,播报一段指定新闻,主要测试应聘者出镜形象、气质、播音水平,限时5分钟。报考人员提前5分钟熟稿。(50分)
(2)即兴完成一件话题新闻作品,主要测试应聘者现场应变驾驭能力,限时5分钟。报考人员提前5分钟熟悉题材。(50分)
(3)服装、造型、化妆等提前1小时通知报考人员做好准备。
4.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二)面试
1.在专业测试成绩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1:5的比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分自我介绍和现场问答两部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内容。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按专业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
四、体检和考察
(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三)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后原则上5年内不办理市外流动。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66027、(0519)87269151
监督举报电话:(0519)12388
八、本简章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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