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现将常州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4月28日(星期日)至4月29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地点:常州市人力资源市场A馆(常州市新北区珠江中路科技园5号,原市行政服务中心旁)。
二、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有关规定,在公共科目笔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录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
入围资格复审报考人员由招录机关通过电话等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应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1.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与用人单位已签约的考生,应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签约的提供本人联,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2.社会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印有家庭户和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薄页面或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书面证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招录机关同意,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也可在体检前提供;其他人员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报考人员现为待业或失业状态,还须携带由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待业证明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的失业登记证;报考人员现已辞职或离职的,还须携带辞职证明、离职证明或解聘合同。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应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还要提供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退役证、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6.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 “苏北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还须出具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7.大学生村官还须出具所在县(市、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及聘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证明。
8. 报考残疾人定向职位的还应出具符合职位要求残疾类别、等级的由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9.夫妻分居两地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结婚证、配偶在常户籍证明。
10.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提供所在部队政治部门证明、或随军批件。
11.父母身边无子女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在常父母的户籍证明、以及独生子女证,或者社区(街道)出具的身边无子女证明。
12.通过2018年度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的,还须提供设区市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国家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考试成绩通知单。
13.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资格与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户籍证明、结婚证、随军批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试证书、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等)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考生应携带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2.现场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由审核单位开具《面试准考证打印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审核单位留存。
3.请报考人员关注常州组工网(www.czdj.gov.cn)、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changzhou.gov.cn/)“常州市公务员考录专栏”、常州市人事考试网(www.czks.cn),并保持通信工具畅通。
如有疑问,请向招录单位咨询。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0519-85681912、85681915、85680638
常州市公务员局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