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2014年考录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资格复审情况公示(三)及考录人民警察职位递补人员进行体能测评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常州市2014年考录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复审(5月3日参加复审)合格人员、放弃和不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请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于5月4日上午8:30前到达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北门门卫集中,参加体能测评,名单见附件3。
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1、服从现场裁判及领队的指挥,按规定标准和秩序依次完成测评项目。
2、有心脏疾病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考生,或因腿脚疾病不适宜跳高的考生,应慎重选择测评,坚持测评者需提出书面报告并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因此出现的一切后果自负。(未报告者视为无此类疾病)。
3、考生应着适合运动的服装,并于测评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建议不要穿钉鞋。
4、考生进行测评项目时,应按照规范的动作要领完成,注意身体和财务的安全,避免损伤和财物损失。
5、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准时参加测评。
6、体能测评的具体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
省有关部门关于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答复口径:
经商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同意,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在体能测评时,因生病、意外受伤、怀孕等情形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
附件:
1、常州市2014年考录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5月3日)
2、常州市2014年考录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复审放弃、不合格人员名单(5月3日)
3、常州市2014年考录人民警察、司法警察递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5月4日需参加体能测评)